四川省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引进公告
四川省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引进公告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的要求,按照我院《新药引进管理制度》的相关流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OA系统向全院各临床科室发出了新药(含国谈药品)审报通知,要求各临床科室结合本科室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本科室的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需求。
我院临床药师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新药申请表,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与讨论,决定引进《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2025.02)》(附件1)。现对我院新进药品(含国谈药品)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要求
1.申报药品必须是“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的挂网药品,且挂网价格不得在红区,报价不得高于挂网价。
2.申报药品必须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中的药品。
3.提交的申报药品资料必须与我院提出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的品种、剂型一致(见附件1)。
4.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凡同一药品出现两家及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该药品取消引进资格。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要求》(见附件2),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并加盖厂家鲜章后放入文件袋密封,未密封、未盖鲜章的做无效资料处理(文件袋密封处骑缝章可为生产厂家或配送公司)。所有资料以A4纸打印,务必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附件2)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呈交,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本次新药申报需纸质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的彩色打印件,每个药品一份申报资料。
3.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4.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申报资料一旦上交不再接受更改。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5.申报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参与方式、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1.请先将电子版(PDF)(WORD)命名为“投递药品名(含序号)+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并发**********@qq.com。
2.每个报名企业只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请务必上传附件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详见文末截图示例)。
3.纸质资料送至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833)*******。
资料接收时间截止:3月5日17:30
四、监督及投诉电话:(0833)*******。
附件:
附件1:2025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新进药品科室需求目录.xls
附件2:新药申报材料目录要求.docx
附件3:新药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docx
附件5: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docx
附件6:厂家委托申明.docx
附件7:申报药品报价函.docx
附件8药品经营企业报名表.xlsx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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