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水维修项目及零星水利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年农水维修项目及零星水利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5年农水维修项目及零星水利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徐舍镇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徐舍镇;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 2025年农水维修项目及零星水利项目设计;
2.4设计服务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工程综合验收结束(单个项目设计周期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2.5合同估算价:工程建安费约300万元,设计费约8.31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图纸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8:30至11:00时,13:30至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书;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徐舍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楼开标室(地址:徐舍镇腾飞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 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徐舍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徐舍镇水利站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宜兴市徐舍镇
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电话:0510-********
2025年2月26日
标签: 农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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