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联恒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务发改可研〔202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遵交建复〔202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氟钡产业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监理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遵义市务川自治县
2.2 建设规模:务川自治县X3W9桂花至镇南公路改道工程,位于务川自治县镇南镇境内,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南向西北,项目起点与S204平交,起点桩号K0+000,途经野猫水(K0+050),风箱坡(K1+000)田子水(K1+700),终点位于镇南镇同德社区(K3+070),与市政路平交,终点桩号K3+070,路线全长3.070公里。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交安工程等工程。
2.3 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8822.38万元;平均每公里2873.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783.80万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1558.24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省级氟钡产业专项资金,其中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促进县域经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奖补资金8000万元,其余822.38万元县级自筹。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具体服务起始期以施工开工日期为准);其中计划施工期(含准备期)18个月。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进行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设计图纸所示工程的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施工期抽检工作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支六路世纪方舟1号楼12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邀请书确认通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提供资料加盖单位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支六路世纪方舟1号楼12楼) (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行政监督部门:①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 址: 大坪工业园区电商城5楼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吴主任
电 话: 188*****07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支六路世纪方舟1号楼12楼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181*****311
2025 年 2 月 26 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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