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2025年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招标公告2025年
项目概况: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NZC2025-G3-*****-ZYZB-0017。
2. 项目名称: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3.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4. 最高限价:200.00万元。
5. 采购需求:完成2024年度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云南省“十四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回头看”工作;配合开展近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各级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检查等有关技术性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注: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的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数不少于127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云南省“十四五”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回头看”工作,项目数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且实际完成数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配合开展近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各级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检查等有关技术性工作。以上工作实际完成时间以采购人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如部分临时性工作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属于非中标人原因的,可根据工作安排顺延。因采购人或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分阶段实施的,则相应完成的期限顺延,采购人不因此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地点:云南省内16个州(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扫描件)
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2.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1. 2.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2024年或2025年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即可,格式自拟);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盖章)
1.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盖章)
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盖章)
1. 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盖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4日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 方式:
3.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yzb.html(客服热线:0871-********<紧急可拨199*****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3. 2 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3. 地点: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
2.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等。
4. 其他:
4.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2投标文件提交:“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5号A11-1栋26层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871-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5栋20楼
项目负责人:姚艺琼、艾昆、朱羽、何家祯、王晓敏
项目联系人:何家祯、王晓敏
电话:0871-********(代理机构)
标签: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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