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形象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植形象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拟采购安装绿植形象墙。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相关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服务内容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绿植形象墙采购项目。
二、参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相关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情形:
(1)利害关系申请人禁止参选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不同比选申请人之间存在项目经办人员混同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③不同比选申请人之间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不同比选申请人中的任一比选申请人中担任控股股东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④不同比选申请人之间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利害关系代理人禁止参加同一比选项目情形:
2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或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3万元,高于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时间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16:00(北京时间)前拟参选的供应商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模板)在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锦江区海桐街69号1号楼5005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2025年3月4日12:00之前将比选材料交至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锦江区海桐街69号1号楼5005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五、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比选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比选过程中公开、公正,全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
六、其他
1、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参选人编制比选文件等产生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参选服务商提供的比选文件应包括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中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详见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联系人:曾老师 028-********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公司介绍信模板
公司介绍信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兹有我公司经办人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单位,全权处理我公司参与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绿植形象墙采购比选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标签: 绿植形象墙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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