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扎赉特旗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项目编号: 鑫舟公2016-8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扎赉特旗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扎发改综【2016】245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其他,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05日 00:00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年01月11日 00:00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1900-01-01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扎赉特旗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建设(公开)0226号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 扎赉特旗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扎发改综【2016】245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扎赉特旗先锋路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规 模:公共建筑物1120m2,供热管道4480m,给水管道3872m,排污管道2160m,雨水管道3616m等配套基础设施;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 扎赉特旗音德尔镇; 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结构师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2、根据兴检会发(2015)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被授权委托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天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五、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am.gov.cn)同时发布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突泉县 联 系 人:毕仙洲 联系电话:182*****888 2、资格审查单位: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一楼111室 联 系 人:秦圆圆 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安盟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4-7-102 联 系 人:邹丽飞 联系电话:0482—******* 业主单位名称: 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李金云 地址: 兴安盟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4-7-102 邮编: 137400 电话: 0482-******* 传真: 0482-******* 电子邮件: xinzhou0482@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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