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平台开发及客户端开发招标公告
业务管理平台开发及客户端开发招标公告
上海研究院业务管理平台开发及客户端开发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上海研究院业务管理平台开发及客户端开发,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SC-BX********。
2.2.服务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目标为在即拍即传一期的研发基础上,完善优化即拍即传后台运维管理功能,支持使用率、流量等统计功能,支持企业分权分域管理;丰富接入终端类型(无人机4G编码器、便携式摄像机、警用执法记录仪等);研发RTMP流媒体服务软件,支持RTMP、HLS进行实时浏览以及中心录像存储,从而可方便引入社会更多终端接入。此次外协开发内容为完善优化即拍即传后台运维管理功能,支持使用率、流量等统计功能,支持企业分权分域管理;为大型企业开发基于多分屏上墙使用的C/S客户端,并研发基于WEB的简单易用的B/S客户端。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地点:上海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对潜在参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参选人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2参选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格式参见第六章第8款“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格式参见第六章第9款“履约情况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参选人于[ 2017 ]年[1]月[4]日至[ 2017 ]年[1 ]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壹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 13:30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受。
5.2本次比选唱价将于上述提交参选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开进行。届时请参选人签字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出席唱价仪式。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38楼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咨询):胡静静 联系电话: 173*****582
电子邮箱:********22@qq.com">********22@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递交比选保证金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注: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递交比选保证金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比选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
特别提醒:请各参选人注意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缴纳比选保证金,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收到参选人足额的比选保证金,比选人将视为该参选人未按时缴纳本项目比选保证金。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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