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拟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款庄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B0101,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法律顾问服务
五、预算资金
*****元。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服务要求
(一)协助款庄镇人民政府处理重大信访、上访案件;
(二)为款庄镇人民政府、款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查找法律依据;
(三)协助款庄镇人民政府审查在行政过程中对内对外发布的有关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和拟订立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特别是为款庄镇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动和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信息;
(四)应款庄镇人民政府的要求,签发与法律服务事项相关的律师函;
(五)在款庄镇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代理或参与款庄镇人民政府与相关各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等事务的谈判;
(六)在款庄镇人民政府对外从事设备采购、招投标、政府采购、拆迁安置补偿及其他有关活动时,起草、修改、审查款庄镇人民政府拟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以款庄镇人民政府名义参与有关工作和谈判;
(七)对款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内部管理制度等事项及时给予款庄镇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意见;如问题较复杂或应款庄镇人民政府要求,就特定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对款庄镇人民政府在行政和管理过程中须注意的法律问题,应及时向款庄镇人民政府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帮助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回避法律风险;
(九)为款庄镇人民政府下属村委会、居委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代为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十一)代为出庭,提起反诉,达成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签署有关诉讼法律文书(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十二)代为提起上诉,递送上诉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十三)代为中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活动(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十四)分年向款庄镇人民政府提交当年处理款庄镇人民政府法律事务的统计报告或总结;
(十五)应款庄镇人民政府要求,定时帮助款庄镇人民政府查询最新法律法规,提供款庄镇人民政府行政和管理决策的法律依据;
(十六)其它款庄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处理的事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富民县款庄镇马街118号
富民县款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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