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沂市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项目 JSZC-******-JSLK-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LK-C2025-0001

项目名称:新沂市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包1:145.******万元;采购包2: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采购包1:145万元;采购包2:3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4〕12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54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规程》、《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新沂市实际情况,开展2024年新沂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正式成果,如受政策调整或上级部门要求变动,时间顺延可另行商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采购包2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采购包2

1.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3-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09:30)前。

2、2025年3月6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5年3月6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342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3号3楼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318d602c-8f5e-4914-be7c-25aeab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8号

联系人:王荣永

联系电话:138*****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3号3楼

联系人: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2*****3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森林草原湿地 新沂市自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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