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四、项目实施地点:汕头市、潮州市。

五、具体内容:

(一)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分别对2024年度汕头海关本级“海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缉私)(预算金额438万元)”和潮州海关“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预算金额15万元)”2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重点项目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其中:潮州海关“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专项(预算金额1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在潮州市。

(二)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龙湖海关开展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紧密结合智慧海关建设和“智关强国”行动计划等重点任务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以预算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对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政策性、经济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优化评价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反映单位整体绩效。

(三)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按要求开展工作,出具评价报告。就上述3个项目分别出具评价报告。

六、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如: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咨询公司等第三方中介机构。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绩效评价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