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资兴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资兴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7]005号,委托代理编号:HNXXZX2016-ZX-138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7]005

采购代理编号:HNXXZX2016-ZX-13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A0320

医疗设备

1批

¥90600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④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⑤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①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麻醉机、新生儿监护仪、等离子刀)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麻醉机、新生儿监护仪、等离子刀)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供有效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5、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6、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麻醉机、新生儿监护仪、等离子刀)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

8、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麻醉机、新生儿监护仪、等离子刀)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项和第5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 11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询价通知书,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项目部开标室(资兴市晋宁路491-2二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兴市医疗集团

联系人:黎主任

电话:****-*******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慧

电话:****-*******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

八、监督机构:资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采购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采购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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