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及驿站货物类采购项目宣传片比选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及驿站货物类采购项目宣传片比选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惠安分公司拟对一项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及驿站货物类采购项目(宣传片)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合同包

内容

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数量

完成期

1

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及驿站货物类(宣传片)

详见比选报价文件

1项

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

注:

(1)报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报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项目建设所涉及的采购服务内容。

(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万元;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授权代表投标日期前近3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5)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中有不良情况,存在履约、实施、交付风险的报价人不允许参与。(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打印的信用记录)。

(6)报价人应具有视频拍摄、制作等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且单个案例金额不小于2万元;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7)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附上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u.fjgdwl.com/)“帮助中心”。

六、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8:59。

七、联系人:程先生,电话:0595-********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警务联勤 驿站货物类 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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