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街道金北村富民路、仓储中心绿化提升义务植树节树木招标项目施工
金沙街道金北村富民路、仓储中心绿化提升义务植树节树木招标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街道金北村富民路、仓储中心绿化提升(义务植树节树木招标)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金沙街道金北村。
2.1.2 建设规模:金沙街道金北村富民路、仓储中心绿化提升(义务植树节树木招标)项目包含苗木种植等。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
2.1.3 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为7.7万元。
2.1.4 工期要求: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2日,竣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养护期:一年三级养护。包栽包活。
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但本次免收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http://58.221.250.50:8090/BidOpening)。
7.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网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
联系人: | 朱丹丹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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