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020**********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1.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名称: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成都高铁工务段2025年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租赁货车使用项目,货车租赁使用在成都高铁工务段管内转运材料、机具、轨件、道岔及旧轨下道转运,预计转运各类材料、机具约9410吨。货车租赁总价预估不超80万元,以实际使用数量、车型及运输距离验工计价进行结算。本项目共计1个包件,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类似本项目业绩一份(出具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5年2月27日23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4日23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ctwzgszt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3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8.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合同预计执行金额80万元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1000万元以下

1000~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0%

0.7%

0.5%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铁工务段

详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驷马桥路2号成铁综合大楼

联系人:向进

电话:138*****065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134*****304/********

邮箱:ctwzgsztb@163.com

10.其它

10.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谈判保证金。请勿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报价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报价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0.3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报价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

供应商信息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内容

计量单位

预计工作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含9%增值税)

合同预计

执行金额

谈判保证金(元)

01

日常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需租赁货车使用

在成都高铁工务段管内转运材料、机具、轨件等零星转运工作

9410

1.第(1)至(5)项的运输费用单价根据使用车型、运输距离,以吨公里单价进行报价,限价为: (1)4.2米货车100公里以上不超过1.2元/吨·公里;(2)6.8米货车100公里以上不超过0.8元/吨·公里;(3)9.6米货车100公里以上不超过0.75元/吨·公里;(4)13.5米货车100公里以上不超过0.55元/吨·公里;(5)17.5米及以上货车100公里以上不超过0.8元/吨·公里。

2.以上(1)至(5)项车型100公里及以下的限价:不超过85元/吨)。

合同预计执行金额不超80万元。(成都高铁工务段管内,根据使用车型不同按照成交单价核算,以实际产生数量为准。)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合计数

(计算方式:1.2元/吨·公里+0.8元/吨·公里+0.75元/吨·公里+0.55元/吨·公里+0.8元/吨·公里)1公里+85元/吨)

89.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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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材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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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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