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
(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1.********5">项目概况
为加快2017年度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招标人决定对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投资主体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人招标部门为茂名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建设资金分别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石化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及化工分部;茂名石化分公司铁运分部及港口分部区域。
2.3建设主要内容:根据茂名石化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对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措施)项目、安全隐患治理和环保治理项目进行项目,对需要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法及相关的复合地基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等进行桩基检测。
2.4建设投资: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内。
2.5框架协议执行期限: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开始,至年度投资计划中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措施)项目、安全隐患治理和环保治理项目中需要进行项目管理的各单项工程桩基检测工程完成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框架协议签订模式:根据招标结果,按投资主体分别签订签订本约框架协议:
1)茂名石化分公司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
2)茂名分公司一般技术改造及隐患治理项目(2017年度)桩基检测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②桩的承载力检测;③桩身完整性检测等专业检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12月以来有类似项目桩基检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桩基检测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且拥有国家、行业或省部级安全管理资格证;2013年12月以来的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技术负责人持有桩基检测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2013年12月以来的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资格审查方式确定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1日(每天08时00分至17时30分,午休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 元。
投标人需通过银行向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收据(向招标人开户银行打款收据)。
(6)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入中国石化依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库后(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 /),参与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中石化系统外的投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系统内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如投标人第一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且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需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确保招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招标人的ERP系统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01月26日08时00分至2017年01月26日08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6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5楼502开标室。
********9">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6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5楼502开标室。
********0">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系人:陈琛;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com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http://)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 /)上发布。
********3">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招标部门:茂名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O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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