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25-02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00421.42 元,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招标人为安宁公路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宁公路分局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含公路日常保养(路
基水沟边坡清理、路面路肩清理、桥梁涵洞保洁)、公路养护维修(路基维修、路面维修、
桥梁维修)及交通安全设施增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供应
商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较好的信誉和施工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尚未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的规
定换发了相关养护资质的单位,需具备有效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
工从业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
财务状况说明书));2021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至 2023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
表或提供情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及之后)原件扫描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必须
注册在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为本
单位在职在册员工,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
3.5.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 2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 2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信誉要求
3.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3.6.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3 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供应商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
消投标资格,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1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18 室
七、其他
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 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已由昆明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宁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宁公路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 年安宁公路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
2.2 项目编号:YNYG2025-0209
2.3 项目预算:1400421.42 元,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4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安宁公路分局 2024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含公路日常保养
(路基水沟边坡清理、路面路肩清理、桥梁涵洞保洁)、公路养护维修(路基维修、路面维
修、桥梁维修)及交通安全设施增设。
2.6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较好的信誉和施工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尚未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的规
定换发了相关养护资质的单位,需具备有效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
工从业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
财务状况说明书));2021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至 2023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或新成立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
表或提供情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及之后)原件扫描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必须
注册在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为本
单位在职在册员工,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
3.5.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 2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未满 2 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信誉要求
3.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3.6.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3 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供应商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
消投标资格,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21 室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21 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18 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启
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18 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磋商有效期(日历天): 90
3.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是
4.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元): 5000.00 元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6.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其他:
7.1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公告发布
的信息为准。
7.2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宁公路分局
地 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昆畹东路 1 号新大桥旁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871-68690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座 A15 楼 A1521 室
联系人:黄工、张工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18805358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公路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公路分局
地 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昆畹东路 1 号新大桥旁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871-686909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座 A15 楼 A1521 室
联 系 人: 黄工、张工
电 话: 0871-63335201
电子邮件: 16350126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