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力设计招标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力设计招标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栖发改字[2015]142号),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电力设计
2、建设地点:栖霞区学林路以西
3、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15982平方米。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1.78 m,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9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010平方米。
4、招标类型:电力设计招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6、设计工期要求:配合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7、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电力工程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以及报批、图审、审查(并确保审图通过)、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和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等。
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深化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根据专家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设计变更、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深化配合、相关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加会议等服务工作、竣工图文件(纸质及电子版)编制配合、协助业主对结算及索赔进行审核、各阶段工程验收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01月05日至2017年01月10日,上午9:3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广州183号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要求,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设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递交上述原件,若相关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中国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地址:南京市广州183号东门310室
联系人:/ 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电话:/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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