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品招标公告
慰问品招标公告
呼铁局机关服务所将于2017年1月份进行集体筛选确定2017年春节慰问品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品名 | 要求 | 预计数量(斤) |
1 | 花生 | 炒制带壳花生,价格区间8-10元/斤,要求颗粒饱满、新鲜,无杂质 | 2500 |
2 | 瓜子 | 炒制葵瓜子,价格区间8-10元/斤,要求颗粒饱满、新鲜,无杂质 | 2000 |
3 | 糖 | 正品徐福记水果糖,无超过保质期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 | 500 |
4 | 苹果 | 价格区间6-10元/斤,直径不低于7cm,外观色泽鲜亮、饱满、无疤痕和腐败现象。 | 5000 |
二、采购要求
1.以上慰问品为当期预计需求量,参选商家报价应含税金、运输配送等费用,并按期供货。
2.水果类货品须新鲜、色正有光泽、无异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
3.干果类货品必须确保为新鲜炒制的货品,无砂石等杂志,口感无异味。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首批供货不得超过48小时,后续供货不得超过24小时。我方按照中选货品的样品对比验收。
2.运输中发生包装破损、泄漏、变质等现象以及在保质期内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供货方无偿更换。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及配送车辆;⑥具备齐全的经营资格证件(照)且年审有效。
五、递交资质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经营范围、业绩介绍,其他能证明企业(个体)实力、信誉文件、各类荣誉证书等。
3.同意我方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法人签字并盖章。
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评审方式:集体筛选确定供应商
商家按我方指定物料品种、数量提供样品及报价,评审委员结合物料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确定中选供应商,并按照现场评审结果次序选定备选供应商。当中选供应商不能按约供货时,由下一次序的备选供应商供货。
七.合同签订与结算方式
1.与各中选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供货方按约供货,结算时以最终供货数量为准。
2.当中选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因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配送服务等不符合我方供货合同要求,中止合同。
八、、报名、资质预审时间
递交资质材料地点:呼铁局办公楼109房间
1月6日----12日上午8:00—11: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11:30
九、郑重声明:
(1)报名结束后,我方对商家所报资质材料、资格条件进行详细审核,并对商家经营现场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并被证实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息、发票、产品资料;现场抽查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参选商家必须是直接经营并配送,不得二次转包其他商家,以便于进行食品安全追溯,如果发现并被证实转包行为,将直接取消参选、供货资格。
十、集体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选商家。
十一、参选商家参加评审要求:
(1)商家需携带资质原件和装订成册的报价材料。
(2)对应参评项目的样品。
呼铁局机关服务所
2017年1月5日
呼铁局机关服务所将于2017年1月份进行集体筛选确定2017年春节慰问品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品名 | 要求 | 预计数量(斤) |
1 | 花生 | 炒制带壳花生,价格区间8-10元/斤,要求颗粒饱满、新鲜,无杂质 | 2500 |
2 | 瓜子 | 炒制葵瓜子,价格区间8-10元/斤,要求颗粒饱满、新鲜,无杂质 | 2000 |
3 | 糖 | 正品徐福记水果糖,无超过保质期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 | 500 |
4 | 苹果 | 价格区间6-10元/斤,直径不低于7cm,外观色泽鲜亮、饱满、无疤痕和腐败现象。 | 5000 |
二、采购要求
1.以上慰问品为当期预计需求量,参选商家报价应含税金、运输配送等费用,并按期供货。
2.水果类货品须新鲜、色正有光泽、无异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不得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
3.干果类货品必须确保为新鲜炒制的货品,无砂石等杂志,口感无异味。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首批供货不得超过48小时,后续供货不得超过24小时。我方按照中选货品的样品对比验收。
2.运输中发生包装破损、泄漏、变质等现象以及在保质期内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供货方无偿更换。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及配送车辆;⑥具备齐全的经营资格证件(照)且年审有效。
五、递交资质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经营范围、业绩介绍,其他能证明企业(个体)实力、信誉文件、各类荣誉证书等。
3.同意我方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法人签字并盖章。
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评审方式:集体筛选确定供应商
商家按我方指定物料品种、数量提供样品及报价,评审委员结合物料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确定中选供应商,并按照现场评审结果次序选定备选供应商。当中选供应商不能按约供货时,由下一次序的备选供应商供货。
七.合同签订与结算方式
1.与各中选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供货方按约供货,结算时以最终供货数量为准。
2.当中选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因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配送服务等不符合我方供货合同要求,中止合同。
八、、报名、资质预审时间
递交资质材料地点:呼铁局办公楼109房间
1月6日----12日上午8:00—11: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11:30
九、郑重声明:
(1)报名结束后,我方对商家所报资质材料、资格条件进行详细审核,并对商家经营现场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并被证实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息、发票、产品资料;现场抽查无固定经营场所等,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参选商家必须是直接经营并配送,不得二次转包其他商家,以便于进行食品安全追溯,如果发现并被证实转包行为,将直接取消参选、供货资格。
十、集体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选商家。
十一、参选商家参加评审要求:
(1)商家需携带资质原件和装订成册的报价材料。
(2)对应参评项目的样品。
呼铁局机关服务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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