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就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25029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项目,依据尧区政发【2016】29号文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拟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2、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3、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是负责承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市分行营业部项目贷款的借款主体。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12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和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01号尧都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89*****286
邮编:041000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67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41000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6年12月8日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南延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崔志珍 | 统计师 |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陈海蓉 | 高级工程师 | 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
刘永红 | 高级会计师 | 临汾市人民医院 | ||
杨参天 | 高级工程师 | 临汾铭城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段彦峰 | 律师 | 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 | ||
申请单一 来源理由 | 1、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项目,依据尧区政发【2016】29号文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拟由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2、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3、承接主体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是负责承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汾市分行营业部项目贷款的借款主体。 | |||
专家论证 意见 | 专家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主体合规,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项目融资,解决融资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服务承接单位具有唯一性。 专家二、该项目由于其自身采购方式的特殊性、必须性及服务的客观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以保证采购质量,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安投公司作为政府成立的建设项目融资平台,可以满足该项目的采购需求。 专家三、从低成本运作,更好地承接社会公益,职能等角度考虑,拟承接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 专家四、 结合本项目特殊性和必要性,及服务的客观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项目要求。 专家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既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也有利于实施管理,加快项目进度。 |
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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