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蓝田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县蓝田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龙府纪【2016】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龙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防洪等级为IV等,工程永久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度约21km,其中新建堤防1.4km,护岸长度7.3km,河道清淤疏浚21km.,采用EPC模式建设,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测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测等)、工程施工(含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水利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1)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勘测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施工企业拟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项目总负责人除外)不少于9人并要求如下:
①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施工员、质检员各2人;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对应岗位证书) 。
注: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所配置的人员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须一致。
(7)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建管〔2010〕245号)要求, 投标报名前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勘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指2013年12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起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9)根据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惠市规建函[2014]13号)要求,惠州市外施工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7年度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
4. 报名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被委托人须为同一人)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本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4)至(6)点”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查询网址);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惠州市外施工企业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7年度信用信息录入审核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单独提供),其他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施工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拟投入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是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施工负责人自报名之日起,将被锁定。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
(2)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不少于5家投标单位,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各地村民配合施工等因素,获取有关的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原件核查并完成现场踏勘后签发《踏勘现场确认书》。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月13日上午9:30在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政府集中。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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