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系统、成果质量检查系统与成果核查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系统、成果质量检查系统与成果核查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DC2008—01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预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72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系统、成果质量检查系统与成果核查系统开发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主要任务是开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系统,成果质量检查与成果核查系统,辅助开展项目管理、成果质量检查和成果核查工作。具体开发任务如下: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通过需求分析、系统详细设计、程序开发、系统调试等工作,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建立起具有项目管理和公文流转审批功能的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工作环境,提高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效率。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成果核查系统软件开发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成果核查技术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通过需求分析、系统详细设计、程序开发、系统调试等阶段工作,开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成果核查系统软件,并配发给成果质量检查和成果核查相关单位,辅助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和成果核查工作。
二、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经费。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投项目管理系统软件,需具备2个(含2个)以上办公自动化项目建设的成功案例;投成果质量检查系统软件与成果核查系统软件,需具备2个(含2个)以上与土地行业相关软件开发项目建设的成功案例。委托项目必须具有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材料;自主版权软件必须具有市场销售合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
五、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网(www.clspi.org.cn)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发布。
(二)招标文件领取
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地点: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601房间
领取时间:2008年3月17日-19日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潜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两个)。
未按上述规定向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五千元人民币。领取标书前缴纳。投标后即无息退还。如果领取标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退。
七、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时间: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
招标答疑地点: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8楼多功能厅
八、投标书递交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投标书递交地点:北京京民大厦
投标书递交时间:2008年4月9日上午8:00-上午10:00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以其他方式(例如: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08年4月9日上午10:10
开标地点:北京京民大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 编:100035
联 系 人:
刘光成 ***-******** 133*****981
高 莉 ***-******** 135*****236
李 涛 ***-******** 136*****0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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