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的采购邀请
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的采购邀请
采 购 邀 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拟为“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这一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属于非政府采购范围,因此采用比选方式组织实施,特邀请意向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
项目简介:“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项目,该项目计划对委属17家公立医院(7家综合性医院和10家专科医院)在新制度下医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规范发放津补贴的贯彻实施、内控管理、财务收支及收费管理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执行等进行现场专项稽核。稽核范围2024年度。经新区财政批复,该项目2025年预算下达指标为27万元。
此项目为财政预算项目,本年度财政资金已下达,本次采购按本年度下达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财务、会计、经济事项的审计及咨询等相关资质及能提供完善的服务;
3.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委托内容:
“公立医院收费、财务收支等内控管理及八项规定专项稽核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稽核”项目:
3.1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1)财务内控制度建立是否系统化(与内控规范文件对标),体系化;是否符合上位法
(2)是否建立议事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2收费与票据管理内控执行情况
(1)抽查医疗收入入账收费票据完整性(记账联、存根联情况)及退费票据完整性。退费入账规范性(单独做退费记账)。
(2)收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没有结合政策的变化来对药品定价进行及时调整)。
3.3政府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内控执行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预算同步编制,预算批复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批复预算以外涉及采购资金(或自行采购项目)是否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尤其医用耗材)。
(2)未在市、区定点平台(机构)实施集中采购。供应商不符合条件。未及时公告中标结果/未及时签订、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3)经济合同是否按合同约定付款、质保金留存合规性;合同履行是否早于签订时间。
(4)经济合同签订是否按内控流程规范操作(未签订合同/合同要素缺失、无具体量化内容等);合同签订未经授权/授权权限不足/授权滞后;合同是否归口管理。
3.4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内控执行情况
(1)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入账完整性:基建项目是否及时暂估入账;大修或应入无形资产软件等未按制度精神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管理。
3.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1)审查财政专项、中央资金按规定用途执行,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预算批复非财政专项项目执行进度。有无上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制度正确结转到“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仍在实施情况。
3.6往来核算管理
(1)往来科目核算的正确使用(正确区分收支和往来的区别,反之有“小金库”的风险)。
(2)针对历史宕帐是否及时清理,借款、备用金是否规范、并作及时梳理。
3.7财务收支及“八项规定”精神和津补贴等财经政策执行情况
(1)收入费用审计:医院收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情况;涉税收入是否依照政策税率对税金进行了计算缴纳;审查费用支出情况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2)成本审计:针对各类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进行审查,是否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相关原则,规范收支盈余。
(3)“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实施情况(有无兼职长期领用工资收入、体制内人员领取专家费等)。
(4)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有无违规使用情况。
(5)根据浦东新区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2021年12月2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的工作提示》以及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系统事业单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待遇发放等项目清单(简称“正面清单”)”文件精神规范津补贴执行。
3.8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1)被稽核单位是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相关制度,对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正确、规范的会计核算。
3.9其他
(1)编写稽核问题单家报告、汇总报告以及“现场稽核问题汇总统计表和现场稽核问题整改推进表一(按稽核问题分类)、现场稽核问题整改推进表二(按稽核单位分类)”。
(2)本次稽核单位上次稽核问题整改落实评估(2023年9家、2024年8家)。
(3)药品、耗材欠费账期超期过长引起资产负债率偏高,形成资金风险在“其他说明事项”做提醒。
四、商务要求
类别 | 是否标“★” | 要求 |
服务期限 | ★ | 2025年8月20日完成所有现场稽核、调研工作,2025年9月20日前分别完成“医院内控、财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及财务收支内控管理、收费管理等稽核调研项目”的专项稽核报告终稿(含17家医院单家报告与汇总报告,以及“现场稽核问题汇总统计表和现场稽核问题整改推进表一(按稽核问题分类统计)、现场稽核问题整改推进表二(按稽核单位分类统计)和上次稽核问题整改落实评估。 |
人员配备要求 | ★ | 本包件至少配备6名及以上稽核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1-2人(如本单位没有注册会计师,允许外聘;但应提供相应的聘用证明,外聘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及相关风险责任由聘用单位负责承担)。 |
转让与分包 | ★ | 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
说明:不符合标“★”项条款的投标文件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五、参选文件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一式贰份,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参选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评审方式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服务方案,就项目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判,择优录取。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1 | 企业业绩 | 0-5分 | 2018年以来完成的新政府会计制度方面的相关业绩(卫生行业,尤其擅长医院制度),1个1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最多5分。 | 0-5分 |
0-30分 | 2018年以来完成的其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1个5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最多30分。 | 0-30 | ||
2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0-20分 | 项目组人员专业、数量配备等情况 | 0-20分 |
3 | 实施方案 | 0-40 | 针对每个项目的要求,参选文件编制完整,全面回应委托内容。方案思路新、针对性强、起点高,服务定位明确、措施合理可行。 重点评审:实施的工作方案、方法和操作流程。 | 0-40 |
4 | 服务承诺 | 0-5 | 有服务承诺得基本分3分;措施尚可,操作性一般,加1分;措施完善,合理,操作性强,再加1分 | 0-5 |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此项目合同金额为27万元。
(二)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首付款。
(三)完成项目现场稽核、调研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合同的第二批款项。
(四)完成项目现场稽核调研报告(含单家报告和汇总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尾款。
八、参选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12:00。
九、参选文件报送地点:浦东新区莱阳路818号2号楼403室。
十、本采购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十一、联系人:张红兵 联系电话:021-********
庄亚婷 联系电话:021-********
王斯慧 联系电话:02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标签: 公立医院收费 财务收支内控 政府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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