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环境清扫保洁项目标段二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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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东起车站北路,南起德雅路(东段含德雅路两厢),西临芙蓉中路,北至三一大道。辖区面积5.2平方公里。东风路街道下辖东风路、王家垅、砚瓦池、精英路、德雅路、浏河、蚌塘、共7个社区,现将我街道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外包,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为******.42平方米,作业范围不包括物业小区、单位、企业机关等以社区划定区域为准。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环境清扫保洁项目(标段二)服务范围为蚌塘社区、德雅路社区、浏河社区共3个社区。
二、相关标准:作业要求:
1、负责清扫保洁工具及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清扫保洁工具及本项目所有设备在清扫保洁地点的保管;负责其派出的清扫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负责清扫保洁区域垃圾全部的清理,地面与周围地面保持整洁,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社区清扫保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清扫保洁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作业时间:作业时间:夏季6:00-18:00,冬季6:30—18:30;
3、每日普扫早上8:30分之前完成,下午14:30分前完成,全天实行8小时巡回保洁,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普扫作业要求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静,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
4、每周五对各社区进行一次周末大扫除;每月对各社区进行一次大清洗;
5、街道有检查任务时,需对迎检社区或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清洗,定期对雨水井,排水管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无条件服从街道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假期间确保有人值守、在岗,完成每日普扫任务。
6、街道辖区范围内社区垃圾桶,垃圾四分类点,垃圾分类厢房及时清掏、清洗、清运,垃圾桶、垃圾四分类点、垃圾分类厢房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整洁卫生无污迹,垃圾桶内垃圾超三分之二时必须清运、不得外溢,周边地面应无抛洒及存留垃圾。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7、辖区范围内清扫及收集的垃圾(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厢房及暂存点的其他垃圾),收集运输至辖区指定的垃圾站。
8、街道辖区范围内对发现社区设施包括交通标志、电箱、垃圾桶、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2.5 米以下部分),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9、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10、开放式小区居民楼道(梯)楼栋间保洁、垃圾堆物清运、铲除牛皮癣、清洗油污需进行一周两次及以上作业。
11、应对极端天气时,如低温雨雪天气、汛期等配合街道做好铲冰除雪、防涝排渍工作。
12、配合做好城管数字化清扫保洁类案卷,确保无重复案卷及超时返工现象。
13、做好分类垃圾收运工作,对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进行清理、收运、处理(运输至街道指定存放点)。
三、技术规格:人员设备配置:
1、安排一名主管,负责全区域内卫生督查及人员管理。
2、清扫员配置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
3、配备28名清扫员。每两个社区安排一名组长,方便和社区联系工作;要求不少于10 人组成的应急事务小组(突击队),应对上级考核检查、突发事件、防汛、铲雪除冰等工作,保证街道遇到紧急巡查巡检任务时能及时上岗,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上岗,保洁人员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落实。
设备配备
按照项目现场实际需要,本项目需至少配备1台洒水车(清洗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地点:东风路街道辖区内蚌塘社区、德雅路社区、浏河社区共3个社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为******.52平方米。
2、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服务标准:安全作业措施:
1、由中标人建立安全作业制度,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层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2、对项目全面分析,确定安全关键控制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管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管理模式。
3、加强对派出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自觉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加强培训。
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宣传,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实行安全交底制、严格执行安全上岗位制度。
5、中标人应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做好保险、保障工作。
6、遵守守纪,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验收标准:四、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2、组织方式:验收主体分为两部分:区环卫中心和街道。
3、验收时间或方式:
验收时间:每季度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一次验收。连续两次或季度累计3次考核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营运合同。
验收方式:区环卫中心和街道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每季度由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中标服务单位先进行自查,再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成立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本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本单位财务科室、本单位采购管理科室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的确认;
(3)实施项目验收:区环卫中心参照《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方案》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街道按照《东风路街道环境清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6、验收内容及标准: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服务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需求进行考核验收。
7、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果可经双方同意后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裁决;验收过程中若采购人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由于争议问题需外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的,验收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季度付款金额的75%,剩余25%以季度考核结果支付。考核分为两部分:(一)上级部门考核:上级部门考核结果占总考核经费的20%(相关费用由上级部门预留)。根据区级季度考核结果将上级部门下拨的考核经费按季度全额拨付。(二)街道考核:街道考核结果占总考核经费的5%。街道季度考核成绩由各社区考核占40%(由各社区根据评分细则对本季度进行综合评分,并由社区书记签字盖章确认),街道考核占40%(由生态事务中心对本季度综合评分,并由生态事务中心主任进行签字确认),领导考核占20%(街道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签字确认)。街道季度考核经费在街道考核结束后进行支付。
2、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3、提供劳务及设备租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及相关善后,均由中标人负全责(包含所有物资管理等)。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东风路街道环境清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提升街道环境清扫保洁质量,切实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管理成效,使清扫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方案》和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街道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
二、考核主体
生态事务中心负责考核工作的计划安排、资料完善和提供相关考核依据等工作。并牵头组织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财政所、各社区进行配合。
三、考核原则
根据《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考核结果以上级部门的全年考核和街道日常检查情况为依据,对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以上级部门考核与街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上级部门考核:上级部门考核结果占总考核经费的20%(相关费用由上级部门预留)。根据区级季度考核结果将上级部门所下拨的考核经费按季度全额拨付。
(二)街道考核:街道考核结果占总考核经费的5%。街道季度考核成绩由各社区考核40%(由各社区根据评分细则对本季度进行综合评分,并由社区书记签字盖章确认),街道考核40%(由生态事务中心对本季度综合评分,并由生态事务中心主任进行签字确认),领导考核20%(街道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签字确认),三个部分组成。
(三)结果确认:考核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五、经费拨付
1、季度服务费:每季度先行支付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承包季度金额的75%保洁服务经费。
2、上级部门考核经费:考核费用参照《开福区背街小巷、部分涉农区域清扫保洁维护作业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方案》。上级部门负责的考核(全年考核经费占清扫保洁总金额的20%),待上级部门考核结算并将相关资金拨付到街道后再由街道进行支付(拨付至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的费用应扣除科大社区部分)。
3、街道考核经费:街道占承包总金额的5%,每季度考核分数为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季度考核经费不予扣除;当季度低于95分但高于90分(含90分)的,扣除街道考核经费金额的5%,当季度低于90分但高于85分(含85分)的,扣除街道考核经费金额的8%,当季度85分以下的,在扣除街道考核经费金额8%的基础上,每低于85分(含85分)的,每1分(分数不足1分的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扣除街道考核经费金额的1%,扣完为止。街道季度考核经费在街道考核结束后进行支付。
六、综合奖惩
由考核专班领导集体决策,对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清扫保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酌情进行奖惩:
(一)一年内两个季度考核85分以下的(含两个季度)清扫保洁外包单位次年不得参与我街道清扫保洁招投标。
(二)被区级以上机关(含区级)通报批评的,直接扣除当季度街道清扫保洁考核经费。
(三)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正面宣传报道的(加0.5分),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负面宣传报道的(扣0.5分);
(四)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正面宣传报道的(加0.3分),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纸质、电视)负面宣传报道的(扣0.3分);
(五)如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单位工作表现优异,获得了上级部门相关经费奖励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励。
附:东风路街道季度环境清扫保洁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 扣分行为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备注 |
考核 细则 (100分) | 1.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或一人多岗的。 | 每人次扣1分 | ||
2.清扫保洁人员不配合街道、社区工作调度的。 | 每人次扣0.5分 | |||
3.保洁人员未按照劳动法保障法落实的。 | 每人次扣0.5分 | |||
4.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季度未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的。 | 扣1分 | |||
5.未建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工作细则的。 | 扣0.5分,未按制度落实的扣0.5分。 | |||
6.投诉、数字化案卷配合处置、配合不到位,不及时的。 | 每次扣0.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进行扣分。 | |||
7.重大保障工作未及时配合清扫保洁到位的。 | 每次扣0.5分,并视工作重要程度可加大扣除分值。 | |||
8.被文明创建、上级部门、街道督查等相关工作交办清扫保洁类问题的。 | 案卷每条扣0.05分,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形式的每条扣0.1分。 | |||
总扣分不超过括号内分数 | 总计得分 |
备注:清扫保洁类案卷包括乱堆物堆料、非法小广告、垃圾乱倾倒堆放、垃圾桶不洁、破损、清运不及时、废弃家具设备、环卫设施不洁等,且根据数字化变动调整。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环境清扫保洁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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