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海州区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林业局建设项目海州区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招标概况:
1、项目编号:HZ-LYJ********202;
2、工程名称:海州区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
3、建设地点:锦屏山;
4、建设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林业局
5、设计单位: /
6、招标范围:打眼、爆破、整坑、栽植、客土回填、养护等;
7、工期: 90 日历天。
8、质量标准:造林成活率达到100%,造林保存率达到100%。
9、工程估算价: 约56 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投标人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资格审查合格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政办发[2013]101号文投标人须作书面承诺: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8)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10)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对列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按文件规定处理。资格审查的过程中,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系统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6.07(含)-2016.12(含))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加盖社保机构章)于2017年1月 05 日-2017年1月 09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前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如因报名材料不齐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及报名时间:
1、发布媒体:海州区人民政府网。
2、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 05 日至2017年1月 09 日止。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总工办(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05日
附件1: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海州区锦屏山生态复绿爆破造林工程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 09 日17:30项目
负责人
投标单位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单位盖章:
说明:投标人在 2017年1月 09 日下午17:3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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