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超前区工贸有限公司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黑龙江超前区工贸有限公司 2025年第2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7个案件的劳动仲裁举证,质证,开庭;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举证,质证,开庭等一些列费用。

2.2项目编号:JT-XM-JJCG-FW-******-0217

2.3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J1标。

2.4采购预算:70,000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2.7质量要求: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具备执业律师3人以上(含3人),在法律服务期间,保证至少有2名(含2人)法律服务人员(律师)随时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仲裁服务(需提供3名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2)-(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2年2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3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5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竞价采购文件售价:不涉及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要求递交

5.2保证金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按时并足额一次性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获得的银行账号均不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非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均视为无效交纳,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3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5.4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全额退还。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9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3月5日9时00分~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元;

7.3竞价时间:2025年3月5日10时00分~10时3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7.5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其他

11.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超前区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华贸大道11号综合保税区双创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1*****395

13.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超前区工贸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185*****0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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