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工程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3招标公告
索普工程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3招标公告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公开采购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35KV变电所工程塔吊租赁服务,采用自主公开采购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35KV变电所工程塔吊租赁服务;
(二)租赁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7月20日(以检测合格后甲方实际使用日期起算,至工程结束停止使用设备时止,具体以施工作业单为准);
(三)作业地点: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35KV变电所工程工地(镇江市经开区青龙山路8号)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3月7日15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
QTZ80型塔吊壹台租赁服务,租赁周期:130天左右。租赁费包括但不限于塔吊安装与拆除费,塔吊进退场费,塔吊设备检测费,1名塔吊司机、1名信号操作工工资及相关费用(需具备特种作业证),塔吊照明安装维护使用费(夜间需保证不低于200lux照度,每台塔吊塔臂灯数量不低于4台,塔臂末端提升节处固定灯数量不低于2台),各项措施费,所有材料卸车与可能发生的倒运费用,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详见附件(附件包含报价清单、现场布置图、地勘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租赁方所供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标准,刷漆后进场安装,要求五年以内塔吊,租赁方自行申报安监站塔吊系统备案。
(2)进出场费中包含塔吊基础设计费用,如需打桩桩基设计及专家论证费用包含在内,报价时提供基础设计文件。
(3)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租赁方应及时派人修理,如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半天台班;超过8小时,扣除全日台班费用。涉及使用高空作业平台的,租赁方必须优先使用采购方的平台,得到采购方许可后方可使用外部高空作业平台。
(4)因不可抗拒或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停工超过七天以上租费、人工费按50%计算。(5)现场踏勘联系人:胡应明,电话158*****989。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电焊、登高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作业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以及采购方的管理制度,并做好作业人员劳动防护,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由租赁方自行负责。
三、报价单位资质与要求:
(一)报价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报价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的特种人员操作资格信息必须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可查,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现场察看指导。
(四)签订合同前,需与采购方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接受安全教育并缴纳合同价1%的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最低5000元,最高*****元),待项目竣工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安全教育需提供资料:(1)承包商资质材料备案(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2)承包商人员保险证明;(3)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吊装证等);(4)身份证复印件;(5)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建筑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装企业、防腐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施工人员入厂前需提交近1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存在重大疾病的不得在公司作业,存在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与职业禁忌相关工作;
(七)进入我公司现场施工人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购买)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致伤、致死保额均不低于100万元;
(八)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九)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指挥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十)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报价;
(十一)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十二)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企业报价;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
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单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报价保证金:
人民币 叁仟 元(¥ 3000 元,保证金备注:索普新材料80万吨硫酸迁建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35KV变电所工程塔吊租赁服务项目报价保证金),请于报价截止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选将于次月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中选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采购方合格分包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468*****2542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报价单位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因报价单位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报价。
如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
3、报价单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选。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租赁方每月20日前申报月租赁费用(附相关的费用明细资料),经采购方造价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采购方每月支付月租费的60%(需同期开具相应面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后租赁方将合同及相关结算资料报采购方造价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一次性将剩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开完后,余款3个月内分批支付。租赁方必须予以完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若建设方未能及时向采购方支付工程款,从而影响到采购方支付货款,报价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能据此向采购方提出停工索赔等,影响采购方的施工生产。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内),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如有不同请注明税率。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由两部分组成,即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部分包括报价函、预算书,塔吊基础设计文件。
以上两部分请分开装订,便于采购方组织分别评审。
(五)本项目报价通过线下进行:
1、请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分别以档案袋形式送达,档案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档案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注明商务部分或报价部分)、报价单位名称;并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选单位作任何解释。报价单位在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均由报价单位承担。
(六)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索普集团3号门)
邮编:******
收件人:夏春燕
联系电话:180*****512
(七)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邮编:******
采购业务联系人:夏春燕 电话:180*****512
采购技术联系人:胡应明 电话:158*****989
采购部门负责人:黄文彪 电话:0511-********
五、评审: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2、请各报价单位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报价书中的相关信息,报价单位必须及时回复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如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报价单位,且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影响评审结果,则视为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报价,评审结束后不再接受报价单位的任何解释。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单位的报价。
(二)中选
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报价单位中选择报价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三)放弃采购
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串通报价、互通信息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放弃本次采购,并可将相关报价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报价工作。或各单位整体报价与市场价偏离,损害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放弃本次采购。
(四)无效报价
1、凡报价单位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认定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采购人允许,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报价书约定与采购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本项目和服务工作。对中选单位所有违背报价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选单位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报价单位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方法律责任。
(四)因报价单位原因,工作不能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报价单位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以上(含2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中选单位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五)报价单位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
(六)报价单位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单位或中选单位将按《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考核。
(八)如报价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选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九)送外审项目,审计核减额超过5%的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十)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处所有。
(十一)本次采购中选信息公示网址www.sopo.com.cn。
附件1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价项目的总报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技术要求及报价单位资质要求除外):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书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价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公司采购要求,均可参与我公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索普工程,经公司讨论定稿报集团商务合作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条 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采购物资、服务及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进度、服务等进行监督检验,对其在技术、安全性能、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3.采购部门(含物资、施工及服务采购,包括物资采供处、计划运行处,下同):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四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采购部门全面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采购部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第三章 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质量及安全、交货周期(服务进度)、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采购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自被考核当日起一年内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须列入负面清单
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六条 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及安全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及时处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安全问题按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相关制度执行。
2.交货(进度)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但未对公司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5-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单次扣1-3分。
(6)未按照进度计划施工(提供服务),且未提供合理的延误说明的,扣1-3分。
(7)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任务,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的,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单次扣5-10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签订,单次扣1-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5-10分。
第七条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第八条 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根据索普集团及索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投标人如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所提出的投诉一旦被公司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恶意诽谤等严重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 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九条 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自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
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采购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采购部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相关部门会签再报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以后方可完成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各部门应努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供应商负面清单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加入谁消除的独立自主处置原则。
第十二条 我公司对负面清单供应商的加入和消除将在第一时间报送索普集团商务合作部,并由商务合作部统一在索普集团指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对已被索普集团某一单位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在同一时期一律不再与其开展新的合作;对所有已被索普集团累计两次加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我公司一律永久性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5
新材料公司门卫管理制度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依据公司实际,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2.适用范围
进入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外来人员及货物车辆。
3.具体内容
3.1凡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外来人员及货物车辆必须遵守公司的门卫管理制度。
3.2人行通道供行人、非机动车辆(自行车、两轮电动车)进出,所有通行人员须先人脸识别或刷定位器后通行。机动车道供机动车辆进出,按照“一车一杆”的原则进出。
3.3来客联系工作或因其它事情进出人员,须在规定的门卫室,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情况,进行信息登记,门卫凭有效证件发放《访客证》和《访客卡》,每人一份,由门卫人员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进入。
3.4本公司员工如果没有办理人脸识别的,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情况,在门卫处进行信息登记,门卫凭有效证件发放访客门禁卡进入。
3.5本公司为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单位,凡从物流门3#和6#门进入公司的运输车辆,进入前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检查,交出火种,车辆需正确安装阻火器。需要出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的上岗证,凭提货单进入门卫室做好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定位器进入待装卸区排号,等候现场收发人员叫号按规定要求进入装卸区。没有办理公司上岗证的运输车辆需在5#门门卫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带合格证明到相应的物流门做好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定位器进入待装卸区排号,等候现场收发人员叫号按规定要求进入装卸区。轿车(含面包车)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部门负责人同意),轿车从1#和5#门进出,但不得进入二道门。原则上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厂区内过夜,公司大门口停车线以外区域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3.6公司产品的出门凭ERP提货单和过磅单出门,公司副产品的出门凭事业部手写出库单和过磅单出门,过磅单数量必须和出库单对应。危险废物、设备维修、其他物资(含废旧、回收物资)由属地部门填写出门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装备保障部负责人签字,经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出门(单车金额5000元以上的物资须有分管的公司领导加批)。门卫人员查验核对无误,拍照留存,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票据原则上当日有效。
4.二道门进出安全管理规定
4.1进入二道门前公司员工必须正确穿戴工作服(裤)、安全帽、工作鞋及防护眼镜等劳动防护用品,按公司规定持人员定位器进入;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工艺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4.2禁止携带非防爆手机及非防爆电子产品、火种等进入生产区域,特殊情况需向安全部门备案。
4.3外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办理“外工上岗证”、“人员定位器”,统一穿着明显标识单位名称的工作服(裤)、安全帽、耐酸碱防砸工作鞋、防护镜等,按公司规定持人员定位器、并通过人脸识别后,由相关事业部人员签字确认,带进二道门,工程结束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人员定位器退还手续。
4.4政府机关、客户、外来厂商、实习人员等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参观,检查指导工作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接待确定行走路线,并在门卫培训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公司二道门处发放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护镜、人员定位器,进入生产区域,由专人全程陪同,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进入生产装置。
4.5长期合作运输单位按外来作业人员管理。短期运送原、辅料以及外来施工车辆从物流通道(即:3#门、6#门)进出,长期、临时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要着防静电工作服到门卫登记领取车辆定位器、人员定位器,每人一只,进入装卸区域,按公司规定持(人员定位器)进出,出门时交回车辆定位器、人员定位器。
4.6进入生产区域内的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载物资进入需登记,物资出门需凭物资出门证出门,并严格遵守厂区内限速规定:
(1)出入厂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
(2)主干线不超过20公里/小时;
(3)出入厂房、生产现场、倒车、转弯、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要减速、鸣笛,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4)违反上述规定者考核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4.7特殊状态下,由当值保安打开二道门,引领救援人员、车辆进出,并在二道门设置警戒,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4.8为严格液氯充装场地车辆停放管控措施,门卫应采取进出门登记和总量管控原则,厂区内最多为8个液氯槽罐车,低于该数时才能“准入”。
5.管理考核
5.1严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破坏及攀爬厂区围栏、闸机等相关设施,如人为损坏相关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需赔偿相应费用并给予处罚。违反上述规定者考核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5.2凡进入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区域,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未佩戴防护眼镜的,本公司员工考核安全绩效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待岗处理;外来人员违反禁令者,一次考核2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清退,同步追究属地或陪同人员责任。
5.3非防爆电瓶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禁止进入公司二道门内区域。
6.生产区域道路管理
6.1人员、车辆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在厂区主干线上行走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走:人员应在安全白线内靠右行走,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车辆按照规定线路和速度行驶。
6.2道路路面应保持干净,地面无垃圾、无泥(尘)土、无杂物;两侧无枯枝杂草等;
6.3及时制止乱扔垃圾行为,对不听劝阻人员,及时向路段管理人员反映。
6.4建立路段不定期巡检制度,每路段每周至少巡检两次,区域管理人员要做好督查,保证道路整洁。
6.5责任区域发现问题如不及时整改,公司将考核路段管理责任人,5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强处罚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乱扔垃圾者不听劝阻者考核50元/次。
7.释义
7.1生产区域:是指公司二道门内区域。
7.2生产装置区域:是指各生产装置划线区域。
8.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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