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320*****040***** | 项目名称 |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N320*****040*****001001 | 标段名称 |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十全街南林饭店东门外 2.2建设规模:主路长约28.2m,宽8.7m,雨水管最大管径300mm,桥梁跨径约11.2m。(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2-28 00:00至2025-03-07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2025-02-28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十全街南林饭店东门外 2.2建设规模:主路长约28.2m,宽8.7m,雨水管最大管径300mm,桥梁跨径约11.2m。(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2-28 00:00至2025-03-07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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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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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320*****040***** | 项目名称 |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N320*****040*****001001 | 标段名称 |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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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7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十全街南林饭店东门外 2.2建设规模:主路长约28.2m,宽8.7m,雨水管最大管径300mm,桥梁跨径约11.2m。(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2-28 00:00至2025-03-07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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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项目?船舫桥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十全街南林饭店东门外 2.2建设规模:主路长约28.2m,宽8.7m,雨水管最大管径300mm,桥梁跨径约11.2m。(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2-28 00:00至2025-03-07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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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标签: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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