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进行采购。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凯晟磋商2025-1007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1

《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委托立法的起草论证工作

20万元

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5.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7.1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6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允许其获取,不接收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异议)。

7.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联系人:彭杨联系电话:0578-*******传真:0578-*******

7.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

9.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会议室

10.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章陈杰联系电话:0578-*******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彭杨 联系电话:0578-*******传真:0578-*******

地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招标人名称: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杨充 联系电话: 057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1411室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凯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安全 论证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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