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示范区景观雕塑及户外软装产品供货
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示范区景观雕塑及户外软装产品供货
比选公告
贵州海之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示范区景观雕塑及户外软装产品供货在国内进行比选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物业开发项目五期工程示范区景观雕塑及户外软装产品供货;
2.项目编号:GZHZY-2025-0022
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规划金湖路以西,规划百花二号路以北。项目地块北侧紧邻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东侧为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物业开发项目A-05地块,南侧为普瑞国际学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2.61公顷,总建筑总面积约******㎡(其中不计容面积约******㎡,计容面积约******㎡),拟建成集住宅、商业、配套中小学于一体的轨道物业开发项目。
4.比选范围:项目五期工程示范区景观雕塑及户外软装产品供货(含安装)。
5.工期:30天
6.预算金额:叁拾叁万元整(¥:******.00元)
7.最高投标限价:叁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1(含)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
②提供2024年1(含)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
③若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为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名单中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特殊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系投标单位职工且从事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2025年 03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贵州海之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城市花园9栋1单元9层)获取比选文件。
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3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海之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城市花园9栋1单元9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卿工
电 话: 187*****502
代理机构:贵州海之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城市花园9栋1单元9层
联 系 人:黄涛
电 话:139*****338
2025年02月 2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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