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拓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拓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荣桂村5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一座,主要处置污泥并协同处置其它物质,设计处理能力250/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湿式催化氧化系统、板框脱水系统、配套除臭系统及公用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8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投标方的供货范围是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除臭工程、工艺设备、管道工程设备的供货及配套服务,复核设计单位的图纸,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安裝、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等。

2.5 交货地点: 涪陵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荣桂村5组 。

2.6 交货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4月15日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破碎筛分一体机、磨浆机、隔膜板框压滤机、RTO装置);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04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3-05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2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拓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谭乐
联系人:
刘君春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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