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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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韶赣高速公路停车区租赁经营项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赣高速公路是我省首条由政府出资建设还贷非经营性高速公路(编号S10)全长125公里,双向六车道,西起于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欧山村,与乐广高速、京珠高速公路相连接,途经曲江、浈江、仁化县、始兴县、南雄市等5个县(市、区),东止于南雄市梅岭,与康大高速、大广高速相接,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的一部分。是华东地区进入华南最便捷的通道之一,也是广东省的主要出省通道。韶赣高速公路全线共设有11个收费站、3对服务区和2对停车休息区。沿线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丹霞山、车八岭自然保护区、珠玑古巷、梅关古道等旅游景点。

大塘停车区位于韶赣高速公路K25处东西两侧,东西行两区占地面积23643㎡,单区建筑面积约1825㎡。东西两区经营面积均为: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0.4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汽修店104㎡。

马市停车区位于韶赣高速公路K75处南北两侧,东西行两区占地面积23643㎡,单区建筑面积约1825㎡。东行区经营面积: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9.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汽修店71.34㎡。西行区经营面积:餐厅面积为65.6㎡;厨房40.44㎡;便利店60㎡(仓库12㎡);小吃店12㎡;汽修店71.34㎡(上述数据以实际交付的使用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韶赣高速公路大塘、马市两对停车区便利店、餐饮、小吃店、汽车修理店经营权租赁。

2.3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期满后经营项目的使用权移交招标人。

2.4本停车区租赁经营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2具有3年以上餐饮业、超市或便利店、服务区或停车区经营管理经验;

3.3信誉良好,3年内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等上述一套资料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具体信息,请参阅招标文件。

4.4投标前如需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风险评估等活动,请贵单位自行自费组织,招标人不作安排。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总甫村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12522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日期:2017年1月9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附件1-1 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以营业执照或2015年审计报告所列的实收所列注册资本金为准。


附件1-2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财务能力

最近三年至少有2年盈利。

以投标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近三年是指2014年至2016年。


附件1-3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企业业绩

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有餐饮业、超市或便利店、服务区或停车区等上述任一项经营管理经验。


注:投标人须附上能反映企业业绩的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计算。

附件1-4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1、近三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

2、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
附件2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2.1.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0]1373号文的规定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项目规模、标准和项目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有);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均可不签署),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经营租赁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有效;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的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对投标人最低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2)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 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报价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70分。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得到技术得分。

6.1 第一个信封的评审(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

6.1.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1.2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标内容及具体评分标准:


序号

评 分 内 容

分值

1

商务(20分)

财务能力(满分5分)

公司注册资本金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尾数不计)加0.5分,最高加2分。

5分

2

业绩(满分10分)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①每增加一项符合强制性要求的业绩并在持续经营的加1分,最高加2分;②每增加1家品牌化连锁经营分店业绩的加0.2分,最高加2分。

10分

3

信誉(满分5分)

企业信誉

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得5分。因经营从业行为,若出现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企业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5分

4

技术(10分)

停车区经营管理方案(满分10分)

项目具体方案

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得6分;方案全面细致、可行性高的,由评委酌情打分,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最高得10分。

10分


注:

(1)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或2016年审计报告所列的实收所列注册资本金为准。

(2)企业业绩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计算。

(3)品牌化连锁经营业绩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计算。

6.2 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6.2.1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封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均可不签署),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填报了投标价,且未超过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下限的;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否决其投标。

只有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2.2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中的数量如出现遗漏或少报,如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属无效标范围或非实质性响应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租赁项目清单总价二者应该一致。若发生不一致将视为重大偏差。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取整数。租赁项目清单不需要附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项目清单、分项清单及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如不接受,则否决其投标。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招标人最低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最低投标限价。

C.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人最低投标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最低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D.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

评标价=50+20×(投标价-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控制价);

备注:评标价得分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向招标人推荐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最高的综合得分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则按下列顺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候选人:

①以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②如综合得分相同,上述①项也相同,则按技术方案中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③如综合得分相同,上述①、②项仍相同,则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3)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0.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中标人。如果若同一投标人在所投标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低投标限价高的标段为中标人,同时另一类标对应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人资格。

10.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发生以上第10.2和10.3 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 附件

12. 其他

在本招标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以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等欺骗行为,一经发现,除按废标处理外,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经营 停车区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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