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深汕先锋”“深汕群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深汕先锋”“深汕群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深汕先锋”“深汕群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传播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建引领成果、群团工作动态,加强区域内党群联系,利用新媒体优势及时传递党的声音、组织工作政策法规,展示基层党建亮点与群团特色活动,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党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合作期间,采购人与供应商合作开发运营“深汕先锋”“深汕群团”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供应商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其中3人专职,驻点)。专职编辑驻点深汕合作区期间,供应商为驻区编辑提供食宿。

(2)供应商专业运营团队围绕区组织、群团重点工作,在采购人的领导和指挥下工作,做好年度、季度、月度及每日选题规划,确保推送内容符合意识形态、法律法规、保密制度等工作规定;做好日常用户管理、月度内容分析和季度数据分析;保证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正常更新及维护,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适合网络传播。

(3)供应商保证每周工作日各公众号分别推送更新3-5次,每次1-3条。其中,每周推送原创内容不少于3篇。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群团工作推进进度,为组织、群团重点业务定制宣传方案,提前策划新闻及信息发布,结合多种素材做好政策解读,突出工作亮点,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

(4)供应商优先推荐、刊登“深汕先锋”“深汕群团”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优质内容。结合当前的媒体发展形势,善于运用新兴的媒体元素,创新形式推出手绘漫画长图、视频音频、直播等产品,制作高质量的传播精品,扩大公众号影响力和辐射面。主动采编合作区组织、群团亮点工作,提供优质原创稿件。对现有公众号服务进行迭代升级,优化菜单栏设置,实现各功能的聚合开发和视觉系统的设计包装。

(5)供应商主动对接市、区、街道、村(社区)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及相关单位,收集整理组织、群团工作相关业务资料形成素材库;根据现有新闻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素材收集和报送机制。

(6)线上线下活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工作重点,保证相关组织、群团活动的微信宣传。

(7)供应商官方媒体平台将优先从采购人的两个微信公众号抓取内容,提供政务资讯服务领域的免费推广渠道,包括海报式快讯等免费助推,以及在与供应商合作的第三方平台如今日头条、视频网站等进行网络传播,确保采购人内容的高效扩散。

(8)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采购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会议进行全程摄像摄影,形成有关素材库(摄像摄影设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9)供应商需关注支持采购单位内宣工作,年度内需协助采购单位在省级主流报刊(纸媒)发表宣传稿2篇,党政信息1篇。在市级主流报刊(纸媒)发表宣传稿5篇,党政信息2篇。

2.服务要求

(1)配备专门的采编团队。采编团队需配备经验丰富的新闻采写、审稿、美编、校对、后台运维、技术支持、拍摄、制作等工作人员,负责“深汕先锋”“深汕群团”所需推送的相关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安排3名采编人员在合同期内驻区工作,以便跟进合作区最新动态。驻点人员一是要有政府机关、新闻媒体或组织宣传等领域从业或实习经验,其中至少1人有3年以上媒体从业经验,能独立带团队进行宣传活动策划、舆情处置及新闻通稿采编等工作任务,至少1人有较为专业的文稿起草能力,至少1人有较为专业的图片编辑、摄影摄像、音视频剪辑技能;二是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一定的新闻敏锐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保证微信公众号后台运维的安全性。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适时更新推出的新功能,为“深汕先锋”“深汕群团”相关新闻宣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供应商收集、整理、拍摄的所有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素材,按照专业规范做好归档,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归档素材,以便采购人日常宣传文件制作和报告总结。每季度需向采购人分别出示两个账户的运营报告,包括发文数、关注数、浏览量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供应商对自身搜集整合的资料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对提供给供应商的图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在采购人举办重要活动时给予全力支持,优先充分报道;供应商根据舆情,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应对建议。

(5)采购人与供应商对相互提供的情报、资料和文件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双方书面授权,不得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的终止、无效、变更或者解除,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

(6)供应商按合同相关约定,为采购人提供微信运营和内容写作服务。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负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追责和停止合作。

(7)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故停止运营采购人任何一个公众账号7天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采购人对合作期间所有发布内容保有终审权和发布权,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9)新闻采写跑线所需车辆,以及相关运营平台的会员账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和保障。

(10)采购人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

拟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可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对于该服务的《履约评价情况表》的评价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服务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项目成果要求

(1)按区组织、群团新媒体宣传要求,确保新媒体日常推文节奏、频次及时间,每周工作日各公众号分别推送更新3-5次,每次1-3条,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3篇。

(2)围绕区组织、群团重点工作,做好年度、季度及月度、每日选题规划,每月在各公众号分别推出3-5条新媒体精品(包括但不限于阅读量达10万次以上、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深度系列报道等),年度各形成1个5-10分钟的总结展示视频。

(3)保障用户关注人数的稳定增长,全年公众号平台粉丝增幅不少于100%。

(4)按上级主管部门指示,配合完成新媒体宣传任务。

3.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公众号运营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三次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包含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

(2)前两次付款,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及供应商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服务期结束的一个月前,供应商应对公众号运营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向采购人出具年度工作报告,采购人确认并出具《服务类项目验收报告》,采购人根据《服务类项目验收报告》结果及供应商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供应商开展驻点运营服务,提交年度运营服务工作报告,采购人验收确认。供应商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逾期30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3日上午9:00至2025年3月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Ssdjqt@163.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二)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3

(三)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

附件 报价单.docx

2019-2025 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信公众号运 新媒体宣传 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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