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8">1.招标条件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6]7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出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泉塘街道,东七路以西,远大路以南;
2.3 招标控制价: ********.73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643.51㎡,总建筑面积为22953.23㎡,地上建筑面积20193.67㎡,地下建筑面积2759.56㎡;
2.5 工期要求:240 天(日历日)(其中教学楼、综合楼及相对应的附属工程2017年7月30日必须完工。)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长沙经开区泉塘二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含教学楼、科技行政综合楼、报告厅、学生食堂和风雨活动室、门卫、体育场、绿化、绿化景观、道路及广场、围墙等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 招标编号:CSJKQZBCGXM-1656。
********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8月~2017年1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1月~2016年12月)无合同履约纠纷;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万元整(*******元),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6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3">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 10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将被拒绝。
********4">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26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离场的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中途离场、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8.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6">9.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http://www.cetz.gov.cn和http://www.zbcg.csx.cn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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