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生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R-CG-ZFCLZL-2502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00.00,招标人为昆明市生
态环境局空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20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由
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总公司不能
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
2年02月0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2021年度至
2023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
2024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
缴款书、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缴款证明,依法免税、免缴或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依
法免税、免缴证明或近1个月缴款证明(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2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6.2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1.6.3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
录;
1.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注:资格条件中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
机构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报价
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总报价(此最终投标总报价仅作
为参与价格分计算)。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
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声明函或建议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提交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239685832@qq.com获取采购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若有)②经办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格式自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
资料费为4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3号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3号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地 址: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5楼
联 系 人:崔雪松
电 话:0871-67334319
电子邮件:2396858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号
联 系 人: 杨能、张创然
电 话: 13888542220
电子邮件: 2396858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23968583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应资料,并于2025年03月
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R-CG-ZFCLZL-250202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①标的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②数量:1个标包
③计量单位:1项
④采购内容:为确保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工作有序推进,决定对昆明市生
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5年执法检查车辆进行租赁使用。供应商应提供:两辆执法车辆(
底盘高,动力强的SUV)和一辆综合出行车辆(综合性能好的小型轿车),采购人可根据
使用情况提出更换车辆的要求,供应商需有备选车辆供采购人选择。不配备驾驶员,
租用车辆包含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过路费等。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⑤服务要求:车辆交付使用时,保证车辆内外干净无杂物;服务的所有交通工具
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⑥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
本次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由分支机构参与本项
目,须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
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
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2月0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
供应商;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2021年度至
2023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
2024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
税、免缴或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免缴证明或近1个
月缴款证明(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2022年02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6.2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6.3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注:资格条件中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
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总报价(此最终投标总报价仅作为参与价格分计
算)。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声明函或建议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提交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9685832
@qq.com获取采购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若有)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资料费为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3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
任何责任。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地 址: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5楼
联系方式:崔雪松/0871-67334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室
联系方式:杨能、张创然/0871-65891518、13888542220
3.项目联系方式
8
项目联系人:杨能、张创然
电 话:0871-65891518、13888542220
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检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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