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
品目

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橡胶制品/其他橡胶制品

采购单位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行政区域泉港区公告时间2017年01月06日12: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06日12:10至2017年01月13日23:59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在“标书下载”专栏中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用中国移动电话号码购买招标文件(一个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直接从话费中扣除),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预算金额¥2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福炼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张、小郭****-********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

项目编号:QZJL********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港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福炼社区

联系方式:康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后操场塑胶场地铺设工程

1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说明: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设备安装现场。

备注:

1、本次采购分为1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投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4、若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7)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2:10至2017年01月13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在“标书下载”专栏中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用中国移动电话号码购买招标文件(一个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直接从话费中扣除),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铺设 塑胶场地 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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