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岗村冬用日光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岗村冬用日光大棚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涉县河南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岗村冬用日光大棚工程 2.2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涉县石岗村。 2.4项目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4.72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2日,每天8:30-11:30,14: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统一发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5日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河南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江铁旦 电 话:136*****165
招标代理机构:涉县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华苑街龙湖南岸商业A区0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tc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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