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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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2500770062B)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城区(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马家桥村 6 组 288 号,
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北三支路 1 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
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
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则投标人提供纳税申报
表。
3.3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
备 1 个与本项目相当规模的碳酸钠采购供货业绩,即任一年度(任意一天起算到次年同一天
结束)对同一采购人的碳酸钠供货量不低于 700 吨。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证明(发
票上体现供货量累计不低于 700 吨)。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
处罚期限内;
(3)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投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的;
(4)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5)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截图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履约
期间发现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3)中标费率将作为对中标单位履约期间的最终结算费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
签订期间和履约期间向招标人谋求合同约定情形之外涨价,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不按合同
履约、中止履约的情况,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以上所有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6 日 12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9:00-17:00 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9:00-12: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在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简
路 2 号重庆咨询大厦 A 栋 9 楼 904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负一楼大厅
当天指示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负一楼大厅
当天指示牌。
七、其他
2.1 项目地址:主城区(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马家桥村 6
组 288 号,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北三支路 1 号。
2.2 招标范围:重庆主城区(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碳酸钠供货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周期:采购数量 1000 吨,总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如达到招标限定总额(200 万元)
或招标量(1000 吨),只要有一个优先达到,本项目自动终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总部城 A 区 13 栋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139838357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号重咨大厦 A 栋
联 系 人: 冉先生
电 话: 023-6770614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碳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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