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质垃圾桶招标公告
铁质垃圾桶招标公告
铁质垃圾桶询价采购通知
项目编号:HAGGZY-CGX*******
我中心受海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其铁质垃圾桶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货物名称及数量:
铁质垃圾桶 350只
轮配件100套(一套配件包含两只橡胶轮一根底轴、1只盖以及连接部件)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4万元。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1.容积、规格:240L 参考尺寸L710×W570×H1000(mm)(±30mm)
2.桶盖采用厚度为1.0mm的优质镀锌钢板,模具成型,不易变形。桶盖与桶身采用≥8.8级螺丝连接,开关盖轻巧灵活,具有防盗功能。
3.桶身采用厚度为1.5mm的优质镀锌钢板。桶身采用模具成型,且正面和背面压有凹槽,起到加强和美观作用。桶身吊装部位采用拉伸防撞筋或内置加强防撞板,保证桶体在吊装过程中不变会型。
4.桶口周边采用厚度为3.0mm的Q235标准钢材
5.桶底采用厚度为1.5mm的优质镀锌钢板,采用无缝焊接或封口对接卷边咬合密封工艺,达到防漏、防腐要求。
6.垃圾桶焊接处必须做好防锈处理,经去油、除锈后,采用静电喷涂等多种工艺加工而成,防腐、防锈,适用于各种环境。外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波纹、划痕、黑点、杂质。
7.颜色、标识标志采用采购方指定文字和标语,颜色至少 2 年不褪色。
8.底轴采用规格?22mm,材料为Q235实心碳钢,具有抗氧化耐腐蚀和防锈要求。橡胶轮采用加厚防盗聚乙烯材料。结实耐用,操作方便,移动灵活.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两年,如一年内非人为损坏的有一只换一只。
(四)交货时间:
成交单位按要求先制作10只样品垃圾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80%,余款为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另需提供铁质垃圾桶各部件价格表。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7年1月11日11:00 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陈凤 王珊珊
电话:****-******** ******** ********(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
联系人: 张 龙
联系电话: 187*****058 ********
2017年 1月 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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