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交易信息
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盘锦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盘锦市法院办公家俱(采购编号:LNCX2017-YKCG-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标:盘锦市法院办公家俱采购(1包),投资额448.22万元
二标:盘锦市法院办公家俱采购(2包),投资额498.77万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二个合同包,投标人分别对合同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均年检合格;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是报价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报价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经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并具有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2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8.9万元、二包9.9万元递交到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盘锦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张维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11号诚信办公楼4楼
项目联系人:纪红缘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