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大城县公告时间2017年01月06日15: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06日14:47至2017年01月13日14:47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大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44.87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桂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大城县新风南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31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薛桂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大城县新风南路5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2*****318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44.877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1-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城县永定大街4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大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1)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为新证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证书复印件二维码须能扫描出相关信息,否则证件无效。4、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公用设施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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