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空置研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关于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空置研究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拟对“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空置研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空置研究
二、采购内容
1.通过选取具有实操经验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摸查清楚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商办楼宇项目(含在建项目)情况,掌握片区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市场特征,深入剖析部分楼宇空置率偏高的成因,基于宝安中心区的发展定位及楼宇特点,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多维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商业楼宇优化利用措施建议,促进片区可持续发展。
2.本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汇报演示文件、数据资料。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四、评审方法
本次招标由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自行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采购评审工作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至少一家成员单位满足该要求),熟悉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及产业发展情况,了解深圳市各重点片区招商政策和办公市场。
3.本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需密封,并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团队人员安排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密封不严、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或将作为废标处理。(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3月7日18时00分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详见附件)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10楼1025室,或快递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北门,以收件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5-********
附件:宝安中心区商办楼宇空置研究招标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
2025年3月3日
附件:
标签: 区商办楼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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