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物业费项目合同公告

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物业费项目合同公告


物业服务合同书

采购人: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湖南省皓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安化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大楼相关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物业人员进行专业化物业服务。为明确和规范本物业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委托代理编号:HNLWAH-********

政府采购编号:安化财采计【2016】0061

(2)项目名称:安化县人防办公室物业服务项目

(3)合同总价:小写:383500元

大写:叁拾捌万叁仟伍佰元

第二条 委托物业的服务范围及事项

(一)物业范围:安化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大楼及地下停车场、伪装楼转换层及以下门面商铺等产权归甲方所有的全部物业范围,服务面积为7146平方米(具体以房产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伪装楼转换层以上住户的物业服务与甲方无关,不在本合同物业服务范围之内。

(二)服务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公共部分内外墙及地面等的日常维护。

2、物业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电梯等其他设备设施。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为叁年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

内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保洁人员2人,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卫、走廊、天花板、平台、通道。每天进行清扫,垃圾及时清运。按楼层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垃圾桶清洁、无异味。保证绿地无废弃物,地面无杂物、污渍。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门厅附近的玻璃 幕墙每周擦洗一次。窗户每半年擦洗一次。办公大楼外墙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的人员、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每天负责更换地毯,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每晚对卫生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彻底冲洗一次,保证无异味。

4、绿化

及时对楼内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理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5、地下停车场

每天进行清扫,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6、化粪池

定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二)保安

内容:按照甲方人防单位的专业要求,配备专业保安人员2人,以保证本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安全及公共秩序。

标准: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每天24小时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和车辆要进行登记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保证道路通畅。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他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三)机电维修和保养

内容:安排专业人员对本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公共设备、线路、管道进行维修和保养,按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线路完好、管道通畅。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接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应提前通知使用人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的,要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等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物业使用人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立即到位并修复,做到小修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物业使用人说明原因。

(四)电梯的维修和保养

内容: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标准: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乙方应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摸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各项记录

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服务费:双方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其中第一个年度的物业服务费为壹拾贰万叁仟玖佰元整(¥123900.00元),其余两个年度的物业服务费为壹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129800.00元),双方协商一致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特约服务费以及办公大楼的水电费、维修费除外。

(二) 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一次性付清,其余年度每年分两次支付,即每年度的9月1日和3月1日之前各付50%,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物业服务费税务发票转账支付。

乙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范围内各种设备、设施、线路、管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和更换材料的,维修费和材料费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时所用工具、服装、办公用品等均由乙方置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单位入驻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以及伪装楼转换层、门面出租后,甲乙双方与第三方(即入驻方和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核定的面积比例分摊由第三方承担,并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工作计划。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本物业的服务工作,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4、对违反合同的乙方和被多次(三次或以上)投诉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5、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共60平方米,包括物业办公用房和员工宿舍。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制度物业服务制度,自主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需要制定本物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甲方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6、必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为本物业安排配置物业服务机构和人员。

7、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对甲提供的物业用房,只能作为办公场地和物业员工宿舍,不得兼做厨房和食堂使用。

9、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服务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用房、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财产和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服务的责任装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其它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进行测评一次,测评结果连续两次为不满意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未履行部分服务费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具体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2、地下车位的租赁事宜待车位使用方案确定后另行协商处理,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

3、本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有意续签物业服务合同,至少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

4、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相关财产和资料,并无条件撤出本物业,双方续签合同的除外。

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6、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可提请安化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委托人盖章): 乙方(委托人盖章):

签字:肖先生 签字:林先生

联系电话:180*****856 联系电话:135*****110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物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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