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NNGD-03-RFJC-201601)补遗文件(二)
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NNGD-03-RFJC-201601)补遗文件(二)
各投标人:
一、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NNGD-03-RFJC-201601)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壹仟贰佰柒拾肆元(¥*******.00元),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同时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每一项清单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对应清单的综合单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投标人部分)。
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原为:
15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操作手册:http://www.nnggzy.net/gxnnzbw/infodetail/?infoid=1a9fefbb-ecb3-4498-b25a-9c9970ccb120&categoryNum=005002)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 |
修改为:
15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递交方式: 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操作手册:http://www.nnggzy.net/gxnnzbw/infodetail/?infoid=1a9fefbb-ecb3-4498-b25a-9c9970ccb120&categoryNum=005002)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 (备注: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方式时,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时,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及投标人须知正文16.1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150个日历天内有效” 修改为“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90个日历天内有效”。
四、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7.3.3的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的“备注:所投入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检测人员资历”不得分”修改为“备注:所投入的人员须提供2016年9月-2016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检测人员资历”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正文增加以下内容:
15.6投标保函约定
(1)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如保函不是从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则须由开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提供从其基本帐户转帐划付资金的收款凭证或收费凭证(凭证须注明对应的保函编号,并在编号处加盖银行印章予以确认)
(2)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的,提交流程和核验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
1)非电子流程项目: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交易中心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所提交的保函其有效期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投标人分别报名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函。
(4)保函的退还方式。
1)非中标人的保函退还。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非中标人,非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保函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5)投标人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保函原件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担保机构承担投标人违约赔付责任;投标人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6)采用保函之外的支付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扔按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公管办发〔2015〕4号)的规定执行,即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在开标现场公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22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周先桂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 周先桂
电 话:****-*******
传 真:****-*******
2017年1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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