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物探招标公告
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物探招标公告
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
物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投资[2015]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物探;
2.2 建设地点:海东市核心区;
2.3 建设规模: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总长56.42公里;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目的地球物理勘查;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具备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球物理勘查甲级)。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且具有地球物探高工证。
3.4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5财务要求:提供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6提供拟投入本次物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持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本项提供复印件)
3)提供2013年-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且具有地球物探高工证。(原件备查)
5)投入本次物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另: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联 系 人: 王珑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产品质量检验所6楼
邮编:810001
联系人:郭工
电话:137*****911
9、本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2017年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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