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单一来源公告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甘肃中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121836.96 |
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中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临泽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无供应商质疑。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ZJYZC2017DY-02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品目 | 规格、参数 |
1 | 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为项目区内土地平整300650亩、配套各种型号渠道676.52Km,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816座;配套高效节水工程256290亩,配套田间道路676.52Km,栽植防护林共计36.89万株的设计、招标及建设的服务。对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及人员配置的服务,对专管人员的农民用水者协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服务。 |
三、采购预算:壹拾贰亿壹仟捌佰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12.183696亿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同意并授权县农业委员会作为采购主体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要求,12月30日由县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会上县农委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发表了意见,最后形成统一书面意见。会议认为:《临泽县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承接主体是合适的。理由如下:
1、就项目重要性而言,临泽县30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为下一步农村土地确权以及土地三权抵押等改革创造条件,项目自身具有特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考虑到金融机构要求。因临泽县30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广,资金需求量大,商业融资难度较大,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放款要求,其融资平台及融资平台的股东均需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最适合上述融资的国有企业。
3、从公司投资经验角度考虑,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投资多个水利、农田整治、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对水环境整治投资及农村基础建设投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项目开工后可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该项目需采取政府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唯一承接主体:临泽县富民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期内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yggzy.com/)在线下载获得。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6日15时00分之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递交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采购方将拒绝接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6日15时00分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18楼1808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人:臧金生 电话:156*****041
采购人:临泽县农业委员会
详细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城关沙河街
联系人:曹学伟 电话:138*****687
十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900 3012 2000 1362 42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逾期递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且仅填写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系统生成的8位数投标登记号,否则招投标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据。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递交须知”。
甘肃中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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