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某项目及周边气田滚动开发项目上部组块详细设计、采办、建造与海上连接调试工程EPC海洋平台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宁波某项目及周边气田滚动开发项目上部组块详细设计、采办、建造与海上连接调试工程EPC海洋平台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某项目及周边气田滚动开发项目上部组块详细设计、采办、建造与海上连接调试工程EPC海洋平台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编号:NZZ******-360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洋平台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宁波某项目及周边气田滚动开发项目上部组块详细设计、采办、建造与海上连接调试工程EPC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4回路 柜式 联动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1)付款、结算方式: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货物交货后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1)合同总价全额增值税发票,(2)货物签收单,(3)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如有)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4)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如有)出具的随机资料到货证明文件。甲方在收到并认可上述单据后30日内,履行完成结算手续,确定结算金额,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订单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订单结算金额的65%,其余32%于12个月内以电汇或者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支付。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3%,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3.1.3 业绩要求。
(1)选用火气报警系统应为成熟品牌,近三年(2022.2.1-2025.2.1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至少2个具有海洋环境下项目供货经验(提供合同、发票及船检证扫描件,发票的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系统数据表”(“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1、投标人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中标人无故或恶意竞标后不执行投标报价,对企业保供造成威胁,上报中石化物资装备部。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对于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不接受技术偏离;若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技术偏离等问题,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有条件执行,投标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的新增成本或无法按期保供造成的损失。 (2)投标人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中标后随货同行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的第三方船级社产品证书,第三方检验机构必须是COOOSO授权的认证机构(CCS, ABS, DNV和BV)之一;如中标人无法取到该批次产品证书,上报中石化物资装备部 (3)投标商承诺中标后一周内提供送审文件(资格送审资料、技术协议及提资资料) (4)投标人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技术规格书涉及到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应满足技术规格书的防爆要求,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如符合CCC认证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3日16时0分 至 2025年3月8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16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16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泓辰 联系人: 魏馨雨
电 话: 186*****365 电 话: 153*****329
电子邮件: guohc_*****@163.com 电子邮件: weixy*****.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3 月 3 日
标签: 宁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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