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监委留置中心办案住宿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南充市监委留置中心办案住宿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审批〔2022〕31号批准建设,并取得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南充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比选。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嘉陵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亩(6666.67㎡),规划总建筑面积*****.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52.42㎡,地下建筑面积3099.88㎡。主要建设内容为办案住宿用房、地下停车场、充电桩、道路、景观绿化、破坏性修复及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建设期共设置了3个监测点,监测时段预计至2025年12月结束。

2.3 标段划分:(1)水土保持监测1个标段;(2)水土保持验收1个标段。

2.3 比选范围:(1)水土保持监测标段: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出具合格的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2)水土保持验收标段: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出具合格的设施验收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水土保持监测标段: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能力。

3.1 .2水土保持验收标段: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 3月3日至2025年3 月 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77号附6号301室报名并获取比选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如须)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带二维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前来报名的,此项不提供)。

4.2业主单位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13日10 时00分,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77号附6号204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充市政府网站内的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南充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

联 系 人:何女士

地 点:南充市顺庆区长征路77号附6号30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住宿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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