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学院视频会议采购项目(分包二)(16A3785)采购公告
重庆警察学院视频会议采购项目(分包二)(16A3785)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警察学院装修及音视频工程 | ¥576,800.00 | 1 | 批 |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企业为在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1月6日 至 2017年1月13日10: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1月13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1月13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谈判开始时间: 2017年1月13日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采购经办人:李冰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666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元
代理机构电话:***-********138*****017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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