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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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花都区花山镇东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JG2016-932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兴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广东荣鸿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3广东鹏兴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4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5广州隆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6广州市路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7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8广州市世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9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0广东恒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1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2浙江华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3广州华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4深圳市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5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6广东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7深圳市嘉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8广东隆建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9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0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21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2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3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合格
24广州市广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5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6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7广州市卓建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8广州市从化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29广州众粤市政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0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1广州建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2广东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3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合格
34广州市白云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5广东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6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7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38广州市宝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合格
39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40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公示时间:2017-01-07 00:00至2017-01-09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附件:148*****39677.pdf" target="_blank">资审报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生活污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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