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6日
绥宁县房产局的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4,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7SY0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湖南顺都城市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2.长沙亮典照明成套有限公司
3.长沙缘信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7]004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绥宁县两河新区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虾子溪路段线路改造工程 | 按国家相关规定 |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执行 | 1.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 2.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5、以上所有资料证件需提交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审计局对面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1月10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办事处(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路审计局对面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l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宁县房产局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89*****680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51*****695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路审计局对面劳动局老家属楼一单元三楼
日 期:2017年1月6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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